长治上党:大眼“萌”禽“落难” 警民携手救助
长治上党:大眼“萌”禽“落难” 警民携手救助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6月5日9时许,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苏店派出所接到居民电话报警求助,称家中“闯入”一只小猫头鹰,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辨认,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后,民警将小猫头鹰放进了小桶里带至上党区林业局。经工作人员观察,它是一种大型猫头鹰,只是目前尚未成年,看起来体态幼小。林业局工作人员称,待猫头鹰恢复正常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自然。林业局工作人员为苏店派出所颁发“野保卫士”牌匾。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群众若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张 烁 王旭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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