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模式
推动公调(警调)对接工作提质增效
晋中市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模式
推动公调(警调)对接工作提质增效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公安局通过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有效丰富了多元解纷实践,打通了全市治安领域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健全一项“制度”,筑牢保障根基,在《关于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创新了治安领域调解工作,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双向发力、同题共答,实现了全市公调(警调)对接三层级对接机制。即:县(区、市)公安局与县(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对接,基层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城乡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重点对治安领域的民间纠纷、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依法调处。
完善“四有”规范,提升标准水平。统筹推进“调解七进”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开展人民调解“进派出所”活动。目前,全市126个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有”规范落地落实,为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今年,市司法局部署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指导辅警参与治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公安辅警的加入进一步优化了调解员队伍结构。
融通两类“资源”,工作提质增效。全市通过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模式,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两类资源,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用,优势互补、融合融通,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解答涉警类法律咨询2440人次,行政调解纠纷20195件、人民调解纠纷1178件,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晋 李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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