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公安局下良派出所:
在实践中感悟“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
襄垣县公安局下良派出所:
在实践中感悟“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实践证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限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不限于政法综治领域的经验,而成为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襄垣县公安局下良派出所努力在“变”与“不变”的大逻辑中提炼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灵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当前基层群众对政法工作、社会治理、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他们盼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期待全方位、持久的平安,期盼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希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新时代“枫桥经验”启示。下良派出所始终认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经常想一想群众最盼望什么,最关心什么,最怨恨什么。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这几年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空前高涨。这进一步启示基层公安机关,要深刻懂得人民群众的实践往往走在基层公安机关认识前面的道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自觉拜群众为师、向人民学习,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坚持党建引领。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在学习领会过程中,不难发现,凡是“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得好的地方,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要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通过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要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方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下良镇基层百姓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通过最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决策, 从源头预防矛盾发生;制定村民行为约束“负面清单”和劝导式“正面清单”;设立村级法治大讲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等。基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的推广力度,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 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 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
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在下良镇,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大数据运用等信息化建设正扎实展开;专群结合、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导向进一步形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基层公安机关要在做好社会化这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基层治理上下功夫,使循法而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在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上下功夫,让大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要在推进基层治理专业化上下功夫,既充分发挥政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又积极培育发展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促进社会治理更专业、更集约、更高效。(郭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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