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安:群众主动上交63发子弹、1枚手榴弹
沁水公安:群众主动上交63发子弹、1枚手榴弹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筑牢公共安全屏障,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深入推进“缉枪治爆”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4月17日,群众王某主动上交38发子弹。
经了解,王某在整理老宅时意外发现家中有一盒子弹,可能是已故老人留下的,想到平时派出所民警开展的普法宣传,深知私藏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丝毫没有犹豫,第一时间联系了龙港中心派出所的民警,并主动上交。
4月18日,龙港中心派出所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宣传时,辖区群众李某主动上缴25发子弹。经了解,李某在翻修老房子时发现25发子弹,便第一时间联系了正在开展宣传活动的民警,并主动上交。
4月18日,群众张某主动上交一枚手榴弹。
经了解,张某正在在修房施工过程中,意外挖出一枚手榴弹。发现后,立即停止作业并联系社区民警,社区民警一边迅速抵达现场处置,一边联系专业爆破人员将手榴弹转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处置。
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民警对三名群众主动上交子弹和手榴弹的行为予以表扬肯定,同时鼓励他们要宣传发动身边群众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警方提示:非法持有或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请立刻上交至当地公安机关。(孙晋梅 张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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