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春节遇火情,藏蓝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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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春节期间,民间多有烧香祭祖等传统习俗。然而,用火不慎,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为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沁水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坚守岗位、主动作为,持续开展接警处警、巡防管控、疏堵保畅、服务群众等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近日,中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居民区家中起火。情况危急,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立即携带装备赶赴现场,途中持续与消防部门保持沟通联络,请求支援。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房屋为木质结构老房,屋顶房梁已被窨燃,现场烟尘四起。民辅警快速疏散围观群众至安全区域,并熟练操作灭火装备与现场群众和民兵齐心协力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灭火力量,全力遏制火势蔓延,并快速将火灾扑灭。所幸扑救及时,现场没有人员受伤。

经向失火房屋屋主了解得知,此次起火因其在家中点燃艾灸,未将其彻底熄灭就扔到门口堆放的杂物堆中,进而导致失火。

事后,派出所民辅警和消防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火星、无暗火、无隐患,防止二次起火。同时对现场群众进行冬季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宣教。

温馨提示:冬季为火灾高发时期,用火用电用气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人走火灭,防止“死灰复燃”。(杜鹃)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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