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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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切实加强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辅警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公安机关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质效,12月16日,稷山县公安局专门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晓林对全体民辅警进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滨主持培训会议。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局机关全体民辅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会,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看守所民辅警在各分会场参加。

  培训会上,刘晓林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题,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围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火灾案例分析、对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向参会人员系统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崔滨指出,全体民辅警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排查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用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能力;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冬季行动”和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常态化开展“九小场所”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治安大队要加强与消防大队工作对接,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全方位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良好格局。

  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民辅警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公安机关面对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履职能力,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闫文斌)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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