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被骗资金44万余元

晋城城区警方破获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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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我是‘晋城公安民警’,你在北京办理的一张工商银行卡涉嫌参与诈骗活动。你现在必须前往北京市公安局说明情况!”接到这样的电话,你是否会紧张?会慌乱?然后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

近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0万元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案,并为受害人追回44万元被骗现金,有力地捍卫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察同志,我接到了一个自称公安局的电话,然后卡里的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今年9月14日,城区公安分局接到张女士(化名)的报案。

据张女士回忆,9月5日上午9时许,她正在单位忙工作时,接到一通自称是晋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语气严肃,告知她名下一张在北京办理的工商银行卡涉嫌诈骗,要求她必须前往北京市公安局说明情况,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为了增加可信度,诈骗分子还声称防止她转移财产,指令她在手机上下载一款名为“xx共享助手”的软件,接受所谓“公安机关的监督”。

张女士在诈骗分子的步步诱导下,下载并注册了该软件,随后与对方进行视频通话并共享屏幕,按照对方的一系列要求进行操作。然而,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完成操作后不久,她便收到银行卡内60余万元被转走的消息,此时她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接警后,办案民警深知时间紧迫,立即对张女士进行详细询问。因张女士没有能够及时报案,当办案民警查询嫌疑账户时,发现被骗资金已被全部转移。

民警对案件展开分析研判,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明了涉案银行卡为李某所有。随着调查的深入,确定李某涉嫌帮信罪。为了尽快将李某抓捕归案,警方迅速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并积极与河北邢台警方取得联系。在两地警方的紧密协作下,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4岁,河北省邢台市人)终于在邢台市落入法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情况下,使用其银行卡帮助上线(在逃)进行网络贷款刷流水。2024年9月14日,受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诈骗6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转入李某银行卡后被其取走。破案后,民警为受害人追回44万元。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努力地帮我追回这笔钱,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当张女士得知被骗的大部分款项被追回时,激动不已,她专程来到刑侦大队送上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中。

警方提示:诈骗分子假冒公检法人员,以涉罪恐吓受害人,诱导其下载不明链接、向“安全账户”转账,从而达到诈骗目的。公检法不会电话网络办案及要求转账。勿信陌生来电信息,勿泄露个人重要信息,遇可疑及时拨打96110电话报警。(苏凯)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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