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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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贪玩?解馋?六名男子用向朋友借来的高压逆变器及配件等狩猎工具,在住地森林中偷偷布设电网偷捕野兔等野生动物。

11月7日21时,石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110转警称,一男子在野外抓野兔时被电身亡,请求民警处置。

接警后,石楼县公安局立即响应,抽十余名干警作为审讯组,连夜对涉案嫌疑人开展审讯。同时,刑侦大队联合辛关派出所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固定证据。最终,经连夜奋战,成功破获一起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6名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因嘴馋想吃野兔,后因好奇、贪玩,便合力在田间地头私设电线网,连接自制高压电器。正当6人沉浸在吃野味快乐中时,意外发生,负责连线的霍某因操作不当触电倒地,后经全力抢救不治身亡。

私设高压电网捕猎,害人害己。目前,涉案的6名嫌疑人已被石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私设电网也是违法的,即使是设立警示牌也不能改变私设电网的违法性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行人不经意触碰,轻则被电击伤,重则危及生命,严重侵犯了公共安全,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将追究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刘晋伟)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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