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屡次作案不悔改 “刑拘直诉”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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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31日,高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罪案件,该案是高平市公安局、高平市人民检察院、高平市人民法院采用“刑拘直诉”程序办理的案件,从公安立案、刑拘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判决,共用时5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了办案周期,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跑出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加速度”。

犯罪嫌疑人程某,男,28岁,重庆万州人,长年以盗窃为生,有多次盗窃、强制猥亵等犯罪前科,因盗窃于2024年7月26日被高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次被刑拘是其第六次进看守所。

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今年7月19日来到高平一工地打工,因嫌干活累,遂萌生盗窃念头。7月26日凌晨2时许,他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潜入高平市丹河南路一住户家欲实施盗窃,因该住户家有监控,住户向公安报警,程某被东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盗窃未得逞。

程某虽盗窃未遂,但其携带凶器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其有多次犯罪前科,能够认罪认罚,综合各种情节,高平市公安局、高平市人民检察院、高平市人民法院采用“刑拘直诉”程序办理此案,被告人程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下一步,高平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实行繁简分流,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的“专车道”与“快车道”,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切实做到公平正义与办案效率的有机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优势。(王冠楠)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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