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公安局西营派出所捣毁一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窝点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平安山西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2020年10月1日我省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我省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襄垣县公安局西营派出所破获1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依法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近1000余件涉案价值10万余元。

  近日,西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民房内疑似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增援民警随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排查,警方在该民房内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0余件,并当场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调查,王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男,53岁)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襄垣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赵旭辉)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