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一男子谎报警情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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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喂,110吗?我家中发生大火!”

  近日,襄垣县公安局虒亭派出所接到110指派辖区某村男子魏某某报警称,其家中发生大火。

  接到报警后,虒亭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同时,襄垣县消防救援队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与消防救援队工作人员发现魏某某家中并未发生火情。经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最终找到报警人魏某某。此时,他浑身酒气,正在家中呼呼大睡。

  次日,民警依法将已经醒酒的魏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内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经询问,魏某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魏某某当日中午喝醉酒后闲来无事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家中发生大火,酒醒后,魏某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同时查明,魏某某酒后多次恶意无故拨打110,浪费警务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目前,违法嫌疑人魏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报假警或恶意报警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聂向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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