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沁水县公安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防患于未“燃”
沁水县公安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沁水县公安局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检查中,沁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依法严管、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的原则,一方面对燃气使用单位餐饮场所、居民用户进行了检查,对其液化气来源、摆放位置、操作流程、使用方法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是对燃气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其安防措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经营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合格上岗,瓶装燃气是否实行二维码全程追踪,是否建立实名制供气台账,是否使用报废气瓶或翻新气瓶,燃气运输车辆是否安全、驾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应急预案等;第三是对燃气具销售单位进行检查,经营手续是否完善,售卖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生产厂家是否正规等;第四是在检查的过程中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要求相关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定期自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沁水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30余人次,检查燃气使用场144个次,燃气经营单位6个次,燃气具销售单位23个次,发现隐患51处,当场整改40处,限期整改11处,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检查,有效规范了全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了潜在安全风险隐患,为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杨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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