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警方连续查处两起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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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夏县公安局连续查处两起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案,两名违法行为人被处罚。

  2月22日,裴介派出所接夏县反诈中心移交的断卡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经查,1月16日,高某(男,裴介镇人)打电话给郭某(男,裴介镇人)说借用其银行卡去转钱倒下账,随后高某开车将郭某接到县城一宾馆内,房间内有两名男子,郭某将自己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手机银行、身份证交给其中一名男子使用,当日该张银行卡内进账4笔共计24452元,出账1笔12900元。其中两笔资金涉及诈骗,银行卡内其余涉案资金当日被转移。郭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予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3月1日,胡张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岳某(女,41岁,胡张乡人)于1月21日9时许,在运城葡萄园社区一麻将馆里将自己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和手机借给常在一起打麻将的人使用,并告知了对方银行卡密码、手机密码、支付宝密码,期间该张银行卡有40000元涉诈资金流入,其中20000元在盐湖区中国邮政银行ATM取款机被取走,另20000元通过岳某的支付宝被转走。岳某对自己非法向他人提供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岳某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皇甫梦华)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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