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不得你!

稷山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平安山西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近日,稷山县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稷山县公安局翟店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筑牢安全屏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月23日,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民警发现辖区某物流公司院内设置“撬装式”储油设施,存在非法储存柴油安全隐患。于是,民警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在确认违法事实后,当场将涉嫌非法储存和使用散装柴油的杨某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男,38岁,翟店镇某村人)自2022年8月份至今,在未取得相关消防部门以及安监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己经营的物流公司院内设置“撬装式”储油设施非法储存柴油供自己经营的车辆使用。截至2024年1月23日,该储油设施内还存储有几百升柴油。经询问,杨某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等七部委2022年发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闫文斌)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