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古韩公安派出所查获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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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元旦、春节将至,襄垣县公安局古韩派出所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在加大对辖区重点场所安全检查的同时,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第一时间消除隐患,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古韩派出所查获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12月3日,古韩派出所通过走访摸排,发现古韩镇西垴头村委门口有人售卖烟花爆竹,随即将违法嫌疑人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高某以950元价格从长治市太行明珠附近和一陌生男子购买烟花爆竹,用于销售和过年期间自己燃放。公安机关决定对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2月4日,古韩派出所民警在古韩镇东关阳舒巷附近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形迹十分可疑,随即对该男子依法进行盘查。民警经检查、询问,发现该男子名叫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载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在长治市以1202元的价格和一陌生女子购买了烟花爆竹用于销售。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2月5日,古韩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有人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经走访调查,民警掌握了藏匿烟花爆竹的地点,并将涉案嫌疑人杨某某抓获,查获烟花爆竹80余箱。经审查,杨某某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决定对杨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2月6日,古韩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古韩镇南关村崔某某家中存有烟花爆竹,随即将违法嫌疑人崔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崔某某多次与一陌生男子购买烟花爆竹,准备过年期间用于销售。公安机关决定对崔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2月6日,古韩派出所民警发现古韩镇西街某折扣超市内存有烟花爆竹,随即将超市老板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杨某某在微信上联系一陌生网友购买烟花爆竹,用于销售和过年期间自己燃放。公安机关决定对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目前,该5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赵甜甜)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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