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警方抓获多名出租个人银行卡为电诈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
洪洞警方抓获多名出租个人银行卡为电诈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有效遏制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上升势头,洪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重拳出击,坚持以涉“两卡”(“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犯罪线索为抓手,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对多发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12月6日,该局反诈中心在辖区内成功抓获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人。
连日来,反诈中心民警对辖区内的涉卡线索进行主动摸排,发现王某杰、许某奇、胡某琳等人将自己的银行卡非法出租给史某坤,史某坤通过某APP找到一个做“代收”的上线,并将王某杰、许某奇、胡某琳等人和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洪洞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王某杰、许某奇、胡某琳等人行政拘留的处罚。(周海)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