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吕梁市人大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2月29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议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决议(草案)》肯定了“七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决定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本次《决议(草案)》的制定,严格遵循了中央、省“八五”普法决议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从吕梁实际出发,融入吕梁市“十四五”规划和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与“七五”普法决议相比,主要有五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二是突出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打造沿黄法治文化阵地、宪法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传承;
三是突出了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实施实时普法,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全面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突出了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拓面提标工程,进一步保障乡村振兴,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突出全面落实吕梁市“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任务,为吕梁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决议(草案)》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释了普法重点及任务;第二部分主要阐释了普法对象及任务;第三部分主要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第四部分主要阐释了依法治理的重点领域行业及任务;第五部分主要阐释了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采取的措施;第六部分主要阐释了保障普法的各项机制。(薛金梁)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