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煜赴娄烦县开展汾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岳普煜赴娄烦县开展汾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12月1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率领调研组赴娄烦县开展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就做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环资工委主任薛维栋、法工委副主任阎默彧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汾河水库和汾河湿地公园,实地察看了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以及汾河干流水系水质改善工程项目,详细了解水库日常维护管理、供水运营、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与会人员的条例草案修改意见。
岳普煜强调,出台汾河保护条例是山西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汾河是山西人民的“母亲河”,要做好汾河水资源的管理和汾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通过立一部“管用的法”切实保障汾河水源地水质安全;人大立法要注重生态优先,要多倾听基层声音,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既要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也要做好条例实施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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