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聚焦监督主业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山西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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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魏巍)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3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梳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工作中的亮点,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多来,我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聚焦精准监督,强化司法办案,稳中求进,勇毅笃行,大力提升新时代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意见》印发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114件。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95件,民事抗诉改变率98.56%,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5.6%(含上年结存);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2164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虚假诉讼依职权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4件案件相关法律文书获评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3起涉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非法放贷”等刑民交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受到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批示肯定。弱势群体支持起诉、贯彻实施民法典、建立人民法院诉讼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检肯定,民事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答好时代之问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关键切入点,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企业创新发展破阻力添动力。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检察力量。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涉企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8件。

  着力护航金融安全。吕梁市检察院主动双向排查该市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涉诉案件,办理涉及农村商业银行抗诉案件35件,取得良好效果。

  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把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宅基地纠纷等“微小”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强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司法供给,共对45件涉农民事纠纷案件提出监督。

  精准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回应人民之问

  我省检察机关全力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权益保障、社会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努力提供契合社会发展的优质“民事检察产品”。

  扎实推进执行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租赁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共摸排线索2000余件,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71件。

  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健全监督协作机制,省检察院联合省纪委监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等十家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了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联席会议,构建合力打击工作格局。紧盯虚假诉讼这一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部署开展巩固深化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纠正87件虚假诉讼案件。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线索,主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彰显检察温情。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应答山西之问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公正高效化解司法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支持起诉成为山西名片。依托驻法院便民服务点,积极探索向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的职能延伸,努力构建多元化线索来源机制,办理了3000多件社会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支持起诉案件,支持农民工讨薪工作受到山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办公室表彰。支持起诉工作位列全国前茅。

  公开听证融入山西治理。三级检察院对434件案情复杂或积怨较深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打造“枫桥经验”山西检察版。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程度缓解矛盾、减少对抗,共对71件民事案件促成检察和解。

  注重发挥司法引领,助力政府规章修改完善。省检察院在办理王某与大同某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时,发现“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造成的待遇差额损失该由谁负责?”缺乏相关立法支撑,主动向省人社厅建议在《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草案)》中增加待遇补差责任主体的相关条款,省人社厅采纳省检察院的建议,在第33条中予以明确。该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第158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实施。该条款的完善将切实保障我省工伤职工的权益。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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