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印发《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
省委政法委印发《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
山西法制报讯(记者李青)为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网格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网格设置、网格员职责、网格员配备、网格员管理、经费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形成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全省抓好基层网格治理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据了解,《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主要突出六方面特点:一是网格“全覆盖”,在村(社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划分网格,不交叉重叠、不留空白区域,特别是把林田路井、矿产资源、河流沟壑等风险隐患点纳入网格管理范畴。二是网格员主要发挥宣传员、信息员、协管员、矛调员、服务员的作用,具体履行九项职责。三是对网格员配备程序、任职条件和选配标准予以明确,特别是新增了“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的大学生等担任兼职网格员。四是建立网格员奖惩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网格员给予选树典型表彰、优先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荣誉,落实绩效报酬等物质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网格员予以撤换。五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探索城市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工资待遇。六是对网格员保守秘密和违法处理以及工作保护进行明确规定。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划分网格60345个(其中社区网格19970个,农村网格30002个,专属网格10373个);配备网格员62597名(其中社区专职网格员20861个,农村网格员31128个,专属网格员106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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