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毒品危害 守护一方净土

——山西省检察机关坚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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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905件2517人,共批准逮捕1796件2343人;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610件3743人,起诉2521件3596人……这一组组详实数据的背后,凝聚着山西检察机关在禁毒斗争中积极履职,不懈奋斗的艰辛!6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自2021年以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战果。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贯彻人民至上理念,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坚决从严从快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职业毒犯和毒品再犯、累犯、主犯,严厉打击暴力拒捕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源头性毒品犯罪。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加强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发挥审查逮捕的“一 退”功能,根据起诉和审判的要求,及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为案件的准确起诉创造条件。持续抓好《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193次,自行补充侦查1153次。

  今年,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共同召开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联席会,总结全省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经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毒品犯罪案件管辖、法律适用、新型毒品犯罪、技侦证据、涉毒财产的查证、认定和处置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并明确建立信息互通、定期案件质量通报、联合同堂培训等机制。

  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毒品犯罪具有上下线交易、一人多次贩卖、多人共同贩卖等特点,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时,力求“发现一个,带出一串”,加强讯问,通过阅卷发现和查处漏罪漏犯,在依法追究主罪主犯时,密切关注关联犯罪;在审查到案犯罪嫌疑人已查明的犯罪事实时,注意挖掘是否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被抓获的团伙成员犯罪时,注意审查是否有其他同案犯。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2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纠正遗漏罪行250人,遗漏同案犯80人,生效裁判58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浏览警综平台、查阅受案登记表、接处警记录本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112人,立案后已起诉61件65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8人;监督撤案38件。

  为了准确把握抗诉必要性,积极拓展抗源,找准抗点,提升抗诉精准性,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抗诉、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纠正因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的案件,不断提高刑事抗诉质量和效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54件,支持抗诉31件,已改判11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0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

  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太原、忻州、吕梁、晋城市检察院派员参加毒品集中销毁活动,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已过复议诉讼期限案件的涉案毒品、制毒试剂集中销毁进行监督。

  把握禁毒工作新形势,增强毒品犯罪打击效果

  毒品犯罪是逐利型犯罪,涉毒资产如果不能及时追缴,将严重影响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强化“打财断血”,深挖毒资毒赃,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绝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利。

  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毒资、毒赃搜查取证,进一步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审查起诉时依法提出没收涉毒资产的处理意见,依法提出财产刑适用的量刑建议,加大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等附加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摧毁毒品犯罪资金链条和经济基础。

  全省检察机关准确理解“自洗钱”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深化打击上游毒品犯罪和下游洗钱犯罪并重的办案理念,加大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发现洗钱等下游犯罪线索。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毒洗钱犯罪28件32人,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新型毒品形态各异,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极易对青少年产生引诱和危害,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宁。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新型毒品案件的法律规定,对新型毒品案件准确定性,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强化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针对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情况,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通过实地走访、专项行动等形式,大力推动“七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商务、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减少和预防寄递毒品等违法犯罪发生。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涉毒品案件检察建议45份,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消减社会对立情绪,息诉罢访,增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机制。全省检察机关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把握适用方法,切实提高适用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细化完善逮捕羁押社会危险性条件。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2782人,适用率76.2%;不批准逮捕涉毒案件103件160人,不起诉24件53人。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表示:“虽然我省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禁毒任务仍然艰巨,禁毒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禁毒斗争坚决不能松懈。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平安山西建设、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山西法制报记者 魏巍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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