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首个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娄烦县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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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畅通审判监督渠道,娄烦县人民法院、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设立了以“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促进信息共享”为职能定位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月17日,娄烦县人民法院、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座谈交流会,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学钢出席活动,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若彬主持揭牌仪式暨座谈交流会。

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充分遵循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审判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突出依法规范监督、重大业务事项统筹协调、统一对口衔接、办案数据信息跨部门共享,着力构建集约化、体系化、全方位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运行机制,为高效开展审判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审判监督管理与检察法律监督的相互衔接,共同推动提升审判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案件办理质效。

座谈交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深化落实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审判工作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作了交流发言,并就提高案件质量、常态沟通协调、统一类案处理、非羁押案件办理、规范审判活动、加强执行监督等工作进行深入研讨,达成工作共识,为下阶段强化协调配合奠定基础。

梁学钢强调:

一要发挥首创精神,强化落实。审判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是落实新时代司法理念的创新举措,要充分发挥娄烦案件量相对较少的地域优势,主动而为、开放创优,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司法工作品牌。

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要转变思想,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是促进审判工作更加规范的有力举措,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同向发力、多出精品,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三要夯实岗位责任,保守秘密。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岗位特殊,相关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对于工作中知悉的案件信息,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秘密,切实筑牢司法工作的安全防线。

杨若彬就做好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转变执法司法理念,互相理解、支持,坚持一体谋划、上下联动,以更强责任、更实举措共同健全完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规范开展审判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抓落实、促提升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快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细化了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办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工作机制,在认真抓机制落实的同时,也要依据运行现状调整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促进共同提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究、类案处理、审判监督管理与法律监督的相互衔接、业务能力共同提升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娄烦司法工作在全市更上一层、更进一步。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质量建设年”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铆定“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思路,不断深化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聚力开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在推进平安娄烦、法治娄烦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娄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强、副院长段晋军、副院长冯勇,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强俊峰、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晋军,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李旭 段佳伟)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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