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倾心倾力乡村振兴
“检察蓝”倾心倾力乡村振兴
汽车驶进汾西县僧念镇段村,沿着平整的柏油马路,一幅美丽乡村画卷徐徐展现眼前:道路宽阔整洁,家庭院落整齐干净,崭新的太阳能路灯整齐地排列在路边,街头巷尾偶尔看到含饴弄孙的老人或田作归来的村民…… 段村位于汾西县城东南5公里,全村以种植玉米、养殖、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2014年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94人,2016年,根据临汾市委安排,临汾市检察院党组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干警担任段村第一书记,每届任期两年,至今已有3位干警担任过段村的第一书记。 如今的段村,儿童有学上,老人有赡养,小病不出村,住房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困难有帮扶,产业兴、百姓富、乡风正。今年1月2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汾西县僧念镇段村,重点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等情况。一句句亲切话语言犹在耳,一个个温暖瞬间拨动心弦,如今都已化作驻村工作队带领当地父老乡亲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选派“第一书记” 为乡村振兴增“头雁”
驻村工作队员始终把发展产业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段村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邓永军是临汾市检察院下派段村的第一任第一书记。2016年11月,邓永军到任后,发现该村虽然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但是多年没有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的主导产业,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为了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助力贫困村持续增收、贫困户稳定脱贫,邓永军与村干部们集思广益,瞅准段村适合发展养殖业的地理优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准备在养殖业上闯出一条出路。 2017年初,邓永军和村“两委”班子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符合段村村情的“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发展方案,经过多方调查了解,选定了致富带头人,成立了康泰通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并以此作为段村的带动主体,把养猪作为主导产业,当年就带动了14户贫困户增收,每户分红360元。另外,为了实现集体经济“零”的突破,段村集体光伏发电项目也于2018年8月份建成并网发电,年收入达到10万余元。 2019年12月段村实现整村脱贫。截至目前,段村已建成规模化品种羊养殖场13个,规模化养殖小尾寒羊、波尔山羊、土山羊900多只,建成肉牛养殖场4个,建成2000羽以上蛋鸡养殖场2个。
公益诉讼发力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协同组织村民共同开展治理活动,对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拆除废弃破旧大棚、覆盖清理建筑垃圾、修缮残墙断壁、清理绿化带、整治线缆,确保了村庄街巷整洁美观、农户庭院干净清爽、田间地头清洁整齐。 临汾市检察院下派段村的第二任第一书记孙波是个有心人。在段村小卖部有一台自动售水机,售水机存在滴漏水、箱体生锈、与垃圾箱距离过近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对直饮水安全性造成影响,这是不是一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线索?孙波决定把这一发现告知汾西县检察院。 汾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迅速反应、主动作为,开展了“保障饮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汾西县检察院干警深入全县8个乡镇对农村饮水安全及自动售水机运营情况进行了摸排、走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按类别制作排查清单,梳理排查重点10余项。在履职调查中,发现全县范围内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如出水水质检测不规范、净化消毒设备不达标、公示信息标识不全等问题,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汾西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此项工作共督促更换过滤水芯80余根,确保了该县自动售水机的水质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关爱留守儿童 带动家庭家风建设
段村村民的一项重要收入是外出务工,随着外出人员的增多,村里出现大量留守儿童,这些未成年人大多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缺乏父母的陪伴,缺乏关心关爱和监护力量,极易引发各类社会问题。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临汾市检察院“青青我心”工作室与驻村工作队联合开展了“父母远行,我为你留守”主题活动。 临汾市检察院、汾西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与驻村工作队一起对留守儿童进行了全面摸底,针对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分别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在留守儿童家里,未检检察官们有针对性地讲法律、讲道理、讲情义,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在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孩子们送去法治大餐。法治课上,法治副校长针对学生们关心的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问题,通过引用影视情节和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向学生们讲解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的危害,教育他们要学会控制情绪,规范人际交往,远离校园暴力。还教会学生们认识性侵害,使他们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远离伤害。通过采取学业指导、成长规划、快乐分享、心理疏导、兴趣培养等常态化帮扶措施,为孩子们开阔了视野,托起了梦想,在留守儿童的心里播下真善美的种子。
法治教育融入日常 培养村民守法用法习惯
在农村,法治是重点,也是普法难点。驻村工作队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发挥检察干警的“天然优势”,在工作的间隙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在群众中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021年12月,驻村工作队在走访中,听村民攀谈得知,他家有一个亲戚薛某某,夫妻二人都是智力二级伤残,夫妻二人育有2个子女,均为在校学生。家庭日常生活由薛某某哥哥负责照料,经初步测算全年家庭总收入低于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未纳入县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驻村工作队将这一情况反映至汾西县检察院,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即刻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全面了解,并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的信息比对、调查走访,最终确定有7户残疾人家庭应该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此,汾西县检察院撰写了对这7户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情况并制发了《检察建议》,汾西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派出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对薛某某等7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重新入户调查,客观公正科学地计算家庭收入情况,并积极指导相关乡镇在一周内完成了低保工作的受理、入户调查及公示工作,最终确定薛某某等7户7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予以确认,并从2022年2月开始发放保障金。 驻村工作队通过遍访村民,掌握了村民的家常琐事和左邻右舍的矛盾根源,深入家中宣传法律知识,耐心讲解、解疑释惑,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渐培养了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村里除了正在谋划建设的百头牛场、8座双孢菇种植大棚外,我们今年将把村民技能培训作为增收的重要途径。”王增华是检察院下派段村的第三任第一书记兼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他对段村的发展前景信心满满。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的乡村工作重心,驻村工作队要牢记领袖嘱托,立足检察职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让乡亲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邓伟强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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