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监管瓶颈问题 健全权威监管体系
我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破解监管瓶颈问题 健全权威监管体系
我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山西法制报讯(记者王旻)为全面加强我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5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近年来我省首个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
省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少杰介绍,《通知》的出台,对于破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瓶颈制约问题,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促进药品监管事业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立足我省药品安全基础和形势,逐项细化,提出了我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贯彻实施“两品一械”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两品一械”标准体系。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立足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鼓励加强中药基础性科学研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和稽查办案机制,强化重点区域监管,推进监管力量下沉,确保监管有效覆盖。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加强药物警戒机构能力建设,多维度收集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构建全省药品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落实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加强同全国医药类名校合作,重点培养引进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等,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学习和吸收先进的行业技术和监管理念,整体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强化措施保障,充分发挥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事管理,激励监管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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