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
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
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要求,与各市司法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贯彻好法律援助法,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注重宣传实效。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度,做到宣传为了人民、宣传依靠人民、宣传成效由人民来评判,力戒形式主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学习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将法律援助法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提出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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