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全部完成

建成2500余个“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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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公安部9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地公安机关已全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物理隔离,并严格使用管理。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建成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500余个。

发布会通报,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开发应用了执法办案与监督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网上办案、同步监督管理,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执法文书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问题网上预警,办案活动走上“流水线”“单行道”,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也更加智能精准。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以“执法留痕、闭环管理”为切入点,为民警全面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综合运用多种记录方式,实现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对从接报案到案件办结的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进行记录,形成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在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方面,公安部加强执法源头管理,出台专门意见,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各地通过警情回访、受案立案巡查、对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复核等方式,着力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公安部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运行12389投诉平台,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公开公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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