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制发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满足公益诉讼新实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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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发布了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这批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满足公益诉讼新实践的需要,突出强化公益诉讼的实践引领作用。

这批指导性案例共5件,分别是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诉海南A公司等三被告非法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督促处置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违建塘坝危害高铁运营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省上饶市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三人故意损毁三清山巨蟒峰民事公益诉讼案、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现有立法不足进行了补充细化,比如厘清了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时与行政机关衔接过程中常见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案例还对办案过程中跨区划管辖、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调查取证、二审出庭、后续跟进监督等加以明确,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程序要求、专业特点和积极效果,突出了代表性和指导性。

“在目前公益诉讼检察缺乏专门立法的情况下,通过指导性案例对办案难点、办案方法、办案争议等方面予以明确,是提升办案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胡卫列说。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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