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最高法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法治日报--法治网讯 (记者 张昊)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从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三个方面,展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是民营企业的“蛀虫”,清除这些“蛀虫”,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二被告人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贿赂5.6亿余元,造成所在公司巨额经济损失;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作为某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收受贿赂608万元并侵占公司财物366万元,严重侵害所在互联网企业权益;周某萍挪用资金案,被告人作为某连锁公司经理,挪用公司资金487万元归个人使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昭示民营企业的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样不可侵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典型案例“张某剑强迫交易案”中,被告人欺行霸市,强迫多家商户以不合理价格与之交易;“廖某茂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通过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导致被害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体现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坚定立场。
典型案例“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人民法院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廖某茂合同诈骗案”中,人民法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追缴犯罪所得并发还被害单位。人民法院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彰显人民法院决不让犯罪分子从犯罪行为中获利、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企业损失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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