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平安出行

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9起交通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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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文琴)11月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9起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提醒驾驶人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

  9起案例分别是:11月1日,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的货车超载100%交通违法行为;10月31日,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的吴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的李某骑三轮摩托车逆行且拉载超长货物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查处的闫某某驾驶核载7人商务车实载9人交通违法行为;10月30日,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查处的秦某驾车高速公路匝道逆行交通违法行为;运城市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的李某不具备准驾资格,驾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危化品车辆闯禁令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查处的李某某驾驶核载3人重型自卸货车实载6人交通违法行为;10月29日,晋城市陵川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的郭某勇驾驶重型货车超载64.9%交通违法行为;10月26日,吕梁市岚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的靳某某、李某某无证分别驾驶无号牌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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