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屏障
我省两家司法保护基地启动
筑牢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屏障
我省两家司法保护基地启动
本报讯(记者 潘帅 通讯员 刘泳)9月21日、22日,省高院、忻州中院、宁武县法院、五台县法院在芦芽山和五台山分别举行了芦芽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五台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出席并讲话。芦芽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五台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致力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法治宣传教育和环保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保护平台,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筑牢我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屏障。
冯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莅临山西考察调研期间,就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这为我们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司法保护,打造我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交相辉映的美丽画卷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设立芦芽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五台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积极落实省委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重大部署的创新举措,对于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深化多元主体协作共治,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冯军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同时,坚持用最严密法治、最严格制度、最严厉措施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推动建立跨地域、跨部门、多维度、多领域保护治理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纠纷解决”向“生态修复”转变,从单一环境要素保护到生态系统整体保护转变,全力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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