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第二届沁水县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赵树理调解理念与方法研讨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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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8月2日—8月3日,第十一届全国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第二届沁水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赵树理调解理念与方法研讨会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司法局、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共沁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沁水县公安局、沁水县司法局承办。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科研机构、高校、调解组织的240余名从事调解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沁水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长、县司法局各司法所所长及公安、司法调解一线的干警暨专职调解员计60余人参会。

为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调解理论研究,回应调解实践需求,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8月2日,第十一届全国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召开。

研讨会上,举行了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沁水县公安局)基地签约、揭牌仪式。今后,上海政法学院将组织大学生赴沁水县公安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通过实地参与调解工作,深入理解枫桥经验的内涵和实践要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双方联合开展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通过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和应用前景,为推进调解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为本届会议优秀论文作者进行颁奖。由沁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勇和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所长韩学文共同撰写的论文《赵树理调解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运用与意义》入选本届论文集,并获得一等奖。

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就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作了主旨发言,随后,还分组研讨,就一些焦点、热点话题展开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讨论和交流。

践行“枫桥经验”,传承“树理文化”,共商“树理调解”,打造平安沁水。8月3日上午,第二届“沁水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赵树理调解理念与方法研讨会”举行。

研讨会上,沁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以《“赵树理调解”在警务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为题,从“赵树理调解模式”的精神实质与内涵、“赵树理调解”在警务工作中的实践应用、推进“赵树理调解”模式取得的成效三个方面作了主旨发言。其他相关专家、学者围绕赵树理调解的理念与方法分别作了交流和研讨。

与会领导和专家充分肯定“赵树理调解模式”,一致认为,赵树理调解文化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高度契合,传承与创新赵树理调解文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是新时代的现实要求。“赵树理调解模式”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极佳的推广价值、广阔的发展前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贡献了新的智慧。

“赵树理调解”秉承“树理文化”的群众立场,实现了党领导下的政府主导、社会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彰显了自治活力、德治正气和法治精神,丰富了基层社会治理理论,走出一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赵树理调解”具有地域特色,是“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在实际工作应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作为一种有效解决冲突的方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此次专题研讨会,旨在总结“赵树理调解模式”工作经验,进一步挖掘、提炼其工作理念、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推进赵树理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擦亮赵树理调解品牌,努力扩大赵树理调解工作在全国政法系统的影响力、知晓率。(李书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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