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慶元宵•法治伴我行

長子縣丹朱鎮組織“法律明白人”開展元宵節法治宣傳活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普德潤 澤安三晉 “八五”普法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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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傳法韻,慶元宵。元宵佳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為貫徹落實“八五”普法規劃,不斷豐富群眾法治文化生活,切實增強群眾的法治意識。元宵佳節前后,長子縣丹朱司法所聯合丹朱鎮綜治中心組織“法律明白人”在丹和社區開展“普法慶元宵•法治伴我行”普法宣傳活動,讓法治宣傳與傳統節日深度融合,把法律法規知識送到群眾身邊。

“我在購買湯圓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存在超過保質期、變質等問題,怎麼辦?”居民李某問到。“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法律明白人”耐心講到。 

活動中,“法律明白人”向居民認真普及《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發放元宵節法治宣傳折疊小冊子,提高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法律明白人”還結合典型案例,運用通俗易懂、簡單實用的法律知識,對婚姻家事、鄰裡糾紛、網絡詐騙及民法典中的民間借貸等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群眾認真聆聽,不時提出疑問,一問一答間,讓群眾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的理解。

此次“普法慶元宵•法治伴我行”活動,為群眾送上了一份實用的“法治元宵”,不僅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識,也增強了大家的維權能力。(張旭)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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