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庭審”為“課堂”,平遙檢察官為大學生零距離普法
變“庭審”為“課堂”,平遙檢察官為大學生零距離普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8月16日上午,平遙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開庭審理,70余名平遙籍返鄉大學生旁聽庭審活動,檢察官現場以案釋法,為在場學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課。
此次庭審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通過網絡游戲結識好友,在該網友許以高薪報酬的誘惑下,將自己的多張銀行卡出租給電信網絡詐騙團伙“跑分”,最終導致全國各地十多名被害人的一百多萬被騙金額通過其銀行賬戶轉移至境外,使自己淪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凶”。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舉証、質証,從案件事實與証據的認定、法律適用、量刑情節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深刻剖析幫信罪造成的社會危害性,並結合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釋法說理,對被告人進行教育的同時,深入分析幫信罪在學生群體中高發的特點和原因,引導教育在場學生切勿因金錢誘惑、哥們兒義氣,將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工具人”。
庭審后,公訴人和法官一起為現場學生就如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進行專門普法。公訴人結合過往經辦的在校學生出租微信構成“幫信罪”的案件,梳理分析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鏈條,指出電話卡、銀行卡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用於實施詐騙、轉移贓款的重要工具,是電信網絡詐騙的“最后關鍵一環”,警示學生們要妥善保管支付寶、微信、抖音等各類具有支付功能的網絡賬戶,並倡議學生們向身邊親友、同學積極宣傳電信網絡詐騙和“幫信罪”法律知識,引導大家遠離電信詐騙犯罪。
本次公訴變“庭審現場”為“普法課堂”,學生們沉浸式體驗,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鮮活的案例讓學生更直觀地感受到電信網絡犯罪的危害,起到了極好的教育效果。
檢察官說法:“銀行卡、電話卡,多辦幾張輕鬆獲取高額報酬”“高價收微信,有意速聯系”……此類廣告在網絡QQ群、微信群屢見不鮮,不少學生對此信以為真,為了獲得“好處費”出借、出租甚至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和電話卡,不知不覺中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工具人”,在校學生成為電信網絡犯罪的重災區。在此,檢察官提醒,遠離“幫信罪”,拒當“工具人”,牢記“三不要”:一不要借租售“兩卡”﹔二不要出借手機﹔三不要點擊陌生鏈接。
做好自我防范,保持清醒頭腦,不聽不信不貪心,堅決對電信網絡詐騙說“不”!(鄭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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