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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护民安心

洪洞法院巧解预付消费纠纷,用司法温度守护消费者“钱袋子”

2026-08-05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近日,洪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预付费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李某在某健身房办理了健身卡,后因未实际消费要求全额退款遭拒。经法官耐心释法,被告当场退还全部款项,原告申请撤诉。

2025年9月,李某通过微信向某健身房支付办理健身卡。被告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健身卡未开卡可永久有效,无时间限制。支付费用后,李某一直未到店消费,也未接受任何课程及配套服务。

2026年3月,被告工作人员告知李某,一年内未开卡会有售后联系退费。李某随即提出全额退款、解除服务合同。被告同意退款,但要求扣除30%费用。李某认为,自己从未开卡也未接受任何服务,不应承担额外费用,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研判案情,明确原告未开卡、未消费,涉案服务合同未实际履行这一核心争议。法官就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明:在消费者未享受服务的前提下,商家扣款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其此前“永久有效”的口头承诺已形成消费者合理信赖,单方设置30%扣费标准缺乏正当依据。

经过法官细致释法劝导,商家充分明晰法律风险与自身义务,现场一次性退还李某全部卡费。李某钱款悉数到账后主动撤诉,矛盾圆满化解,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引导经营者规范预付式经营行为。

本案是预付费消费纠纷的典型缩影。健身、美容、教培等行业预付费模式普遍,消费者因“未开卡”“未消费”引发的退费纠纷时有发生。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消费时注意留存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遇到不合理扣费条款,及时依法维权。同时提醒经营者:预付费合同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当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周海)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