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院简报专题刊登《临汾法院构建“基地+法庭+站点”全域保护体系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关口前移》一文,报道了临汾法院环资审判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临汾法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基地+法庭+站点”全域保护体系,全方位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美丽山西建设。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环资案件1260件,包括刑事案件448件、民事案件707件、行政案件105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件。二审案件发改率逐年下降,调撤率稳步提升,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一是立足特殊区位设立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临汾·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沿汾6个基层法院共同签署《临汾市汾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和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为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筑牢司法屏障。设立“临汾·黄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聚焦黄河干流生态修复、水资源管护、水资源保护开展专项司法服务。

二是聚焦人文禀赋打造环资人民法庭。临汾法院秉持“生态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在全市设立8个遗址保护类和环境资源类法庭。其中,晋国文物保护法庭、襄汾丁陶遗址保护法庭专职审理涉文物犯罪案件。洪洞皋陶故里保护法庭创立“皋陶调解堂”及“和讼案例库”,用“同乡案例”释法说理,建设“无讼村居”。
三是延伸司法服务加强基层站点建设。聚焦生态前端保护,在全市布局建设霍泉、龙子祠泉、历山等一批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站和水资源司法保护站;围绕服务文旅融合发展,在隰县小西天、壶口瀑布、云丘山、永和乾坤湾、古县云顶小镇等重点景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和司法保护站。其中,洪洞法院霍泉水资源司法保护站,是全省第一个集巡回审判、诉前调解、生态修复、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于一体的专门性水资源司法保护站,促进了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无缝衔接,被中国法院网头版头条专题报道,有力助推霍泉灌溉工程成功入选2023年“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周海)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