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学生出行频次大幅增多,为有效防范遏制未成年人无证、违规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守护青少年生命安全,7月15日,长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以“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为抓手,在辖区集中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各类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16时01分许,城市中队民辅警在南华岗路段执勤执法时,发现三名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车流中,随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询问核实,三名少年均未满 16 周岁,不具备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 16 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因三名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执勤民警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当场对其开展口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到场处理,由家长将车辆驶离。
针对暑期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多发的现状,八大队已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查处的未成年骑行者,除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外,一律要求家长到场领人领车,并将学生信息抄告所属学校,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共治的安全防护体系。(田皓)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