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取得营运资质,意味着驾驶员安全意识以及乘客的合法权益都无法保障,往往还可能伴随超员搭载、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
7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十一大队于孝义收费站查获一起跨省非法营运车辆。

经查,该车从甘肃庆阳跨省长途载客前往天津。车辆内部私自加装床板、改动原有内饰结构,且驾驶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现场清点确认,车辆核载9人,实载10人,存在超员1人的违法行为。

针对驾驶人行车存在的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全车司乘人员开展专项警示教育。目前案件已移交高速综合行政执法吕梁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7月3日,静兴高速。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三大队于兴县东收费站查处一辆非法营运车辆。经现场清点核查,涉事车辆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8人,且驾驶员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最终,民警对驾驶员超员行为依法处罚,并将案件移交至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民警巡逻至太古高速1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轮胎爆胎后仍在行驶,民警立即引导驾驶人驶入安全区域。经核查,该车3名乘客从太原前往岚县,驾驶人未取得营运资格,属于非法营运,目前已将该案移交至高速综合行政执法太原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高速一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黑客运”“超员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外出乘车一定选择正规客运车辆,不要图一时方便将生命安全置于险境。(李军民 郭省艳)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