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国家层面专门立法,这部条例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长子县南漳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广场、沿街商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向过往群众和周边商户重点解读《条例》的立法精神、核心内容和实施意义。

“《条例》明确了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我们司法所则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商户们讲解《条例》如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整治违规执法乱象。针对大家关心的“执法程序不规范如何投诉”“监督举报渠道有哪些”“商户权利义务如何界定”等高频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引导大家依法行使监督权利。
下一步,南漳司法所将持续加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理念从“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李静)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