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7月4日,长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无证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16时53分,店上中队民辅警在黄岗线3公里处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卡点前,突然停滞不前,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靠近驾驶员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疑似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在对驾驶员李某某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李某某曾在2021年5月8日、2022年8月12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八大队查处过,此次为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李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询问李某某得知,驾驶人李某某中午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3两白酒,自以为经过一段时间休息,人也比较清醒,不会影响驾驶,也不会被查出酒驾,心存侥幸大胆上路行驶,没想到还是被执勤民警查处。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严厉的批评教育。(田皓)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