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捡到一只小鸟!”7月1日,河津清涧一热心群众在路边捡到一只落单幼鸟,因尚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担心其受到伤害,随即向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对幼鸟进行检查照料,经查看,该幼鸟羽翼尚未丰满,无法独立飞行,不具备野外觅食、避险的生存能力,若直接放生,极易遭遇天敌、恶劣环境等危险。民警随即为幼鸟搭建临时栖息巢穴,利用纸箱、软垫布置安全舒适的环境,悉心看护幼鸟,保障其临时生存安全。同时,联系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小鸟带走。
7月2日晚间河津僧楼一群众发现一只翅膀受伤、无法飞行的小鸟,随即向河津市公安局僧楼派出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辅警迅速到场查看,经辨认,该鸟类为雨燕。为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民警小心将雨燕转移至安全环境临时安置,耐心做好看护工作。
为确保雨燕得到专业救治,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详细说明情况,并将受伤雨燕完整移交给工作人员处理,由专业机构开展后续养护、康复工作。
(闫文斌)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