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交通高峰时段,本是车流交织、通行繁忙的关键节点,更需要每一位驾驶人严守规则、谨慎行车,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酒驾醉驾的危害,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埋下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2026年6月21日15时40分许,正值午后交通通行高峰,长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潞河中队在石潞线15公里处拦截一辆车牌号为晋D****1的小轿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打开车窗后,车内弥漫着浓烈酒味,民警当即初步判定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最终检测结果为198mg/100ml,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2倍多。
经了解,该驾驶员张某某抱有侥幸心理,当天中午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不少酒,误以为日间交警查处力度小,便贸然驾车上路,最终因精神松懈被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将张某某带至医院,由医护人员对其进行血液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规定,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并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戴梦娜)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