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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鲍店镇岚水村法律服务室:深耕基层法律服务 巧解邻里建房心结

时间:2026-06-24 15:31:34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邻里和睦是乡村治理的基石,微小邻里矛盾若处置不及时,极易激化升级、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长子县鲍店镇岚水村法律服务室主动融入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网格调解前沿阵地作用。近期,针对村内群众因建房边界、施工通行、采光间距等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村网格员侯安义主动靠前、主动介入,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耐心开展沟通疏导、现场核查调处,成功妥善化解该起邻里建房矛盾,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上行,切实筑牢乡村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

乔某系鲍店镇岚水村民,王某系鲍店镇草泊村民。2003年岚水村桥南临街商贸区开发时公开招标,乔某和王某中标为邻居,当时所有中标户都前后将房建成经商,但乔某不知什么原因迟迟没建一直闲置到今年。2026年2月份,乔某因居住需求升级,计划建此房,且已提前准备好建房所需的材料,施工团队,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建房申请,手续合规,但是被南邻王某夫妻阻拦不让建房,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场地作业,导致建房工程被迫搁置。

岚水村网格员侯安义接到乔某调解诉求后,按“依规,情理,多元”原则推进调解工作,网格员侯安义第一时间组织村建房小组成员与乔某和王某见面,现场宣读《人民调解工作规则》,重点告知双方核心权利义务(包括申请回避权、自主表达诉求权、拒绝调解权),同时明确“调解协议需双方自愿签署,签署后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源头保障调解的规范性,避免后续因规则认知偏差引发新争议。

通过“一对一沟通+双方共同陈述”的方式,详细梳理事件脉络,一方面向乔某核实建房筹备细节,另一方面倾听王某夫妇阻拦的具体理由,为后续调解找准突破口。为打破“各执一词”的僵局,村网格员同村两委及村建房小组成员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开展多维度取证工作。

①追溯宅基地合法性:针对乔某对闲置多年的空闲宅基地权属的质疑,走访村内原时间段任职的老干部、原村委成员,调取2001年村桥南商贸区开发土地局相关批示和乔某某2003年公开招标中标后的缴费收据等原始凭证,证实空闲宅基地应归乔某合法使用。

②核查了乔某建房合规性,为后续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后,调解攻坚,多元参与,情理法结合破局:①组建专业团队,分层释法明理,通过村两委及建房小组成员多次上门与王某夫妇沟通。②从“法理”层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通俗语言解释“通过土地部门审批的村集体认可的宅基地归个人合法使用,只要手续合规,个人有权建房”。③从“事理”层面,出示老村委的情况说明,原个人缴费凭证印证乔某建房的合法性。④从“情理”层面,引导双方理解“远亲不如近邻”的重要性。

经多轮“法理释明+情感疏导+亲属助力”,王某夫妇最终同意乔某建房,主动表示不再阻拦施工,与2026年3月21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此次邻里建房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岚水村依托综治工作体系、发挥网格调解效能的生动实践。鲍店镇岚水村法律服务室始终立足基层治理职能,联动网格员深耕一线矛盾调处工作,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用接地气、有温度的调解方式化解民生琐事、邻里积怨。

下一步,岚水村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常态化开展邻里矛盾、宅基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矛盾处置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用心用情调处民生纠纷、守护邻里和睦,全力营造乡风文明、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新局面。(侯安义)

编辑:程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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