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交软件上弹出“添加好友”申请时,被害人肖某未曾想过,这场大数据推送来的缘分会是一场从头到尾的骗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婚恋交友诈骗频发,不法分子借“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让不少群众落入“甜蜜陷阱”,遭受财产损失。
2024年3月,李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了被害人肖某,谎称自己叫“李静”且单身,通过每日聊天逐步骗取肖某信任,让肖某信以为真。同年4月27日,二人添加微信并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一场始于虚拟网络的“恋情”就此展开。
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李某利用肖某的情感信任,先后以“521”节日祝福、生日送礼、母亲重病手术、自身患病住院等理由,多次向肖某索要钱财。为进一步蒙蔽对方,李某还向肖某发送虚假身份证号码及网络上下载的所谓“住院照片”。其间,二人始终未曾线下见面。后肖某通过百度识图发现所谓“住院照片”实为网络图片,并非李某本人。此时,李某仍在微信上谎称自己是李静的“妹妹”,她因心脏问题已昏迷,并以此为由企图继续骗取钱财。此后,察觉异常的肖某向李某发起多次视频通话但均被拒绝,拨打手机提示号码为空号,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于2025年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相处”一年多的时间,肖某被骗金额达10万余元。
2026年2月26日,该案被移送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照片、身份信息核查等关键证据,厘清案件脉络,准确认定李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经尧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3日,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下一步,尧都区检察院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交友诈骗等侵财犯罪,强化电子数据审查、精准指控犯罪,同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用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周海)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