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和睦是乡村平安建设的基石,而土地边界、田间通行等小摩擦,往往是引发乡村邻里矛盾的主要诱因。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日,常张乡北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田间相邻通行纠纷,让僵持不下的邻里握手言和,打通田间“堵心路”,也疏通了邻里隔阂。
纠纷双方均为常张乡北庄村村民,祝某玲与祝某清两家承包地东西紧紧相邻,地理位置特殊。其中祝某玲的承包地紧邻村内主干道,祝某清的田地位于地块内侧,无其他绕行道路。长久以来,祝某清一直经由祝某玲田间地头通行,往返开展播种、施肥、收割等农业生产活动,多年来两家邻里和睦,从未因通行问题产生过纠纷。
2026年4月3日,祝某玲因个人情绪问题,突然在田间地头设置障碍,强行阻拦祝某清正常通行。唯一下地通道被堵,祝某清无法进入自家田地开展春耕农事,农时耽误在即,双方当场发生激烈口角,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瞬间降至冰点。眼看矛盾持续升级,双方情绪愈发激动,极易引发肢体冲突和更大矛盾。为避免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两名当事人冷静后一致同意,向北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希望调解员能够公平公正化解这场田间纠纷。
接到群众调解申请后,北庄村调解员郭雪琴第一时间响应诉求,即刻前往纠纷田间地块实地勘察地形、丈量地块边界,全面厘清案件事实。经现场核实,该地头通道属于历史自然形成的必经通行道路,是祝某清进出承包地开展农业生产的唯一通道,无其他可替代通行路线,该案属于典型的不动产相邻通行权纠纷。
找准矛盾症结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面向阻拦通行的祝某玲开展普法宣讲,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权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说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规范个人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不能妨碍相邻方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私自封堵历史通行道路,既违背法律规定,也不合乡村邻里相处常理。另一方面,调解员也耐心安抚祝某清情绪,同时针对性地提出劝导意见,提醒其日常通行、农机进出田地时,务必小心谨慎,尽量避免碾压、损毁祝某玲田间农作物,日常通行多一份细心,减少双方不必要的摩擦。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抛开生硬的说教,结合乡村邻里朝夕相处、互帮互助的乡土人情娓娓劝导,回顾两家多年和睦相处的过往,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小时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彻底平复了激动情绪,认清了自身问题,均愿意放下争执、各退一步,握手化解此次矛盾。

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调解员拟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仔细阅读条款后签字确认,达成一致约定:一是祝某玲自愿撤除田间障碍物,永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拦祝某清经由原有地头通道正常通行及农事作业;二是祝某清后续通行、农机下地、田间劳作全过程,自觉爱护祝某玲土地及农作物,最大限度降低地块损耗;三是本次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承诺今后互谅互让、友好相处,不再就本次田间通行事宜再起争执。
调解协议签订完成后,调委会持续跟进后续履约情况,开展事后专项回访。经回访核实,双方均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田间通道恢复畅通,两家邻里关系重回和睦状态,本次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本次田间邻里通行纠纷,是当前农村地区最常见的相邻权矛盾缩影。此类纠纷起因极小、看似琐碎,但贴合村民日常生产生活,若处置不及时、调解不到位,极易从小口角演变为大矛盾,影响乡村整体和谐氛围。深挖纠纷根源,核心在于部分村民法律知识薄弱,片面固守个人土地权益,忽视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遇事冲动急躁,缺乏换位思考意识。
下一步,常张乡将持续加大乡村普法宣传力度,依托村民集会、微信群普法推送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科普,补齐村民法律意识短板。同时持续织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常态化开展入户矛盾摸排,把调解阵地前移至田间地头、农户家门口,用心化解每一件民生小纠纷,以基层调解“微力量”,筑牢乡村治理“大平安”,持续擦亮平安常张建设底色。(龚亚楠)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