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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五先”工作法 现场调解化纠纷

大宁法院圆满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6-04-15 17:42:28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近日,大宁法院深入学习践行韩旭辉“五先”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村集体建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实现案结事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原告张某返乡后发现,自家土窑、果树及院落因村委会修建游乐场施工受损,认为施工未经自身同意,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严格遵循“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组织双方实地勘验、核查受损情况,全面摸清案件事实真相。经查,村委会施工前已就补偿事宜与张某沟通,只因补偿款未及时兑付,双方产生误解,进而引发此次纠纷。

办案过程中,员额法官苏亚男坚持“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立足双方诉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释法明理,清晰厘清矛盾症结,讲明村集体建设与群众权益保障的平衡点。同时秉承“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耐心开展倾心调解,逐步化解双方误会。最终,原告充分理解村集体发展建设的初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大宁法院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韩旭辉“五先”工作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宁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把“五先”工作法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不断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守护基层和谐稳定。(周海 贺巧玲)

编辑:程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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