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1月20日下午,大队新店中队民辅警在段宜线13km+900m处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检查时,成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
当日下午16时许,新店中队民辅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段宜线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执勤过程中,一辆银白色面包车由远及近缓缓驶来,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其神色慌张、眼神闪躲,随即对其产生警觉,当场要求驾驶人吴某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据吴某自述,近期天气寒冷,自己闲暇时间较多,当天中午在家就餐时一时兴起“小酌”了几杯。他自认为饮酒量少,不会影响驾驶,便心存侥幸驾车前往县城采购年货,不料行至半路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决定。面对处罚,吴某懊悔不已,坦言不该抱有侥幸心理,今后一定严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春节将至,亲友聚会、家庭聚餐进入高峰期,酒驾醉驾风险系数随之增大。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主动拒绝酒后驾驶行为。(杜娟)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