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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公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驶”不得

时间:2026-01-23 15:45:43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洪洞公安查处了一起典型案例,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月15日,大槐树派出所接到民爆中队移交烟花爆竹线索。经查,1月14日,张某在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共计300余箱。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高危爆炸物,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都潜藏着火灾风险,非法运输如同“移动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烟花爆竹承载着节日的喜庆,但安全才是最大的年味!洪洞公安将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买、不存、不用非法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平安!(周海)

编辑:程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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