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开展以来,河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紧盯案件办理工作,近日,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
经查: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蔡某联系王某称乡宁某煤矿对外出售原煤,想与王某合作,二人口头约定由王某寻找资金,蔡某负责联系原煤。2024年5月3日,王某与买家阴某签订煤炭买卖协议,并支付给王某82.5万元预付款。
王某收到该款项后,蔡某以购买原煤需要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要求王某支付资金,王某先后给蔡某打款50万元。经查,这50万元被蔡某用于个人挥霍支出以及经营其他生意,并未按照约定给王某采购原煤。
在阴某和王某多次催要下,蔡某先后退还24万元,剩余26万元因被其挥霍一空,一直未能退还。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闫文斌)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