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连续查处4起货车违法加装射灯、故意遮挡号牌、超载等多种违法行为。
警情就是安全,巡警中队接到举报立即出动。当日18时许,在232省道大侯路口,一辆晋M67***大型货车存在擅自加装强光射灯的违法行为。
19时51分,在日凤线水头西下晁村,查处一辆粤ACY***大型货车加装强光射灯的违法行为。
20时20分,在同一路段,又查获一辆晋L014***大货车加装强光射灯的违法行为。
22时10分,在裴介镇乡村路口,一辆晋ME4***大型货车加装强光射灯的违法行为。
民警分别对大货车驾驶人徐某、李某、李某某、张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拆除违法安装灯具。并依法对四名驾驶人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处罚,将超载违法行为移交交通超限站。
运城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私自加装射灯、故意遮挡号牌均属严重交通违法,切勿心存侥幸,强光扰序,号牌不清极易引发事故。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广大驾驶人员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地驾驶货运车辆。(闫文斌)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