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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法院:强化信用修复 聚力执行规范

时间:2025-12-11 16:12:19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洪洞法院第六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执行”理念,推动党建与执行工作同频共振,以“强化信用修复,聚力执行规范”为目标,严格规范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流程,优化惩戒措施,精准划分“失信”“失能”界限,为失能被执行人解绑纾困,以高效执行守护胜诉权益,助力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规范失信惩戒适用,精准把控纳入标准,严格落实纳入程序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洪洞法院第六党支部组织执行干警深学失信名单纳入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要求,对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坚决依法纳入并严厉惩戒;对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杜绝“一纳了之”的粗放执法。

近年来,纳入失信名单人数持续下降,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人数逐年递增。这一降一升的变化,既彰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成效,更体现以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的智慧,实现了从“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到“让守信者重获新生” 的良性转变。

——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强化失信惩戒分级管理

做好失信惩戒分类工作,将失信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分别管理,根据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及调查情况,充分考量是否符合失能情形,对到底是“有钱不还”的恶意失信还是“没钱可还”的暂时失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尤其是涉企案件,将信用惩戒的着力点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上来,减少惩戒措施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以强制执行措施上的“缓”换来企业发展的“进”与债权人的“得”,真正实现了多赢。在执行洪洞县某洗煤公司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洪洞法院考虑到该公司情况复杂,停工停产,确为失能,为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实现申请人债权,通过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获益的方式,推进案件取得实质进展,实现了双赢多赢。

——落实规范执行理念,强化信用修复

失信信息的屏蔽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主要手段,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屏蔽失信信息,及时帮助其修复信用,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生产经营轨道。人民法院主动对发布的失信名单信息进行排查,对经审查符合退出失信条件的“应退尽退”,为暂时陷入困境但履行意愿强烈的失信被执行人创造“活血再生”的机会。

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从而使每个人都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失信后主动修复信用。2025年,洪洞法院对3207件终本案件被执行人进行全面甄别审查,对2303名符合屏蔽失信信息的被执行人建立台账,对655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人解除惩戒措施。开辟信用修复通道,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纾困,既维护了司法权威的刚性底色,又释放了制度执行的人文关怀,彰显出我国司法刚柔并济的温度与智慧。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单次解禁机制

对被执行人因提升履行能力需赴外地务工经营,或因本人、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申请解除出行限制的,经审查批准可临时解除。通过修复其社会评价与经济活动能力,激发履行潜能,双向破解执行困局,既彰显执法司法力度,更传递价值关怀温度。

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是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则是其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后,法院对其信用的恢复。洪洞法院第六党支部将充分运用这一修正机制,为失信被执行人开辟信用再生通道,涵养全社会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法治护航信用建设。(周海)

编辑:李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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